根据教育部规定,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,各科成绩合格者,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、本科毕业证书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条件者,授予学士学位。
学生在校期间建立的学习档案,毕(结)业时将随本人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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